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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代表风采录
赵玉中:把温暖传给困难群体
2007-08-25
    据新华社合肥8月24日电(记者程士华)“一个党员就是一盏灯。”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玉中说,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当选上党的十七大代表,我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法律的阳光更多地传送给困难群体,在党和困难群体中间架起一座桥。

    8年多来,赵玉中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走遍了巢湖市各县区大部分乡镇,为困难群众维权办案,被称作雷锋式的平民律师。

    赵玉中1989年从部队转业到巢湖地区司法局工作。1996年8月,一位老人在司法局逢人便跪,满面泪水地哀求:“帮帮我吧!”原来,老人的儿子在巢湖的一个矿山打工,炸山时被炸掉了手臂。矿山老板却拒绝赔偿。父子俩跑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因付不起律师费,均被婉拒。

    赵玉中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不能因为穷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啊!”他答应了老人的请求。

    此时的赵玉中,刚拿到律师证。为打好这场官司,他反复研究案情,撰写代理意见,并事先在家中模拟庭审。最终,赵玉中打赢了官司,为老人的儿子争取到了5万多元的赔偿金。

    这件事促使赵玉中有了专为贫困群体免费打官司的想法。经筹备,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4月9日正式成立。

    巢湖市司法局局长叶菁说,法援案件大多是“疑难杂症”,时间长,证据少,打起来相当吃力。而赵玉中代理的案件胜诉率达到了98%。这是一个令所有律师羡慕的成绩。

    他曾为失去双腿的残疾民工在事隔4年后又要回了3万多元的补偿,也曾为全身烧伤92%的东北司机要到了46万元赔偿金。他还为多名堵马路、闹上访的下岗职工奔走呼吁,使职工权益得到维护,群体事件得以平息。

    时间久了,名气也大了。赵玉中先后被评为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

    知名度高了,前来求助的人更多了。赵玉中时间更紧张了,但依然尽心尽力,为贫弱者排忧解难。

    今年8月21日下午,赵玉中顶着烈日来到因工致残的诸正春家中。一看到赵玉中,诸正春和她母亲、奶奶就打算下跪磕头。2006年初,诸正春跟随母亲在一家木业公司打工时,左胳膊被机器绞掉。木业公司却以其工资计算在母亲名下为由,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

    这个正处于人生花季的25岁少女,左袖筒空荡荡的。她一审二审败诉,一度有了轻生的念头。“赵律师每次见到我,都劝我要有信心,要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她说,在家里连律师费、诉讼费都无法支付的时候,赵玉中提供了法律援助,提交诉讼费缓交申请,还给了她300元钱以备急需。

    自2006年10月接手这个案子起,赵玉中跑了距城百里之遥的诸正春家5次,跑法院、劳动局的次数更多。在赵玉中的帮助下,诸正春再次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判决该单位赔偿诸正春21万多元。赵玉中说,目前诸正春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应当提高赔偿数额。他还要支持诸正春上诉。

    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使赵玉中认识到,法律援助是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之一。个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了,社会也就和谐了。赵玉中把案件办理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成功避免了一些过激行为、群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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