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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何时告别恶性竞争
国内首家跨国律所联盟成立
2007-09-08
本报记者 程刚
    

    9月3日,由全球十大律师事务所——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牵头,联合上海、广州等9家地区性国内顶尖律所组成的中世律所联盟正式成立。据悉,该联盟为国内首家跨国律所联盟。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向国际化迈出了第一步,此举对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国际化有积极的意义。

    联盟律所共享资源

    2007年9月,一个名为中世律所联盟(Sino Global Legal Alliance,简称“SGLA”)的中外法律服务协作网络正式成立,路伟与上海锦天城、广州广大、青岛德衡、深圳华商、天津四方君汇、重庆索通、杭州天册、沈阳同方、武汉得伟君尚等9家中国优秀的区域性律所,成为这个联盟的首批成员。

    据统计,中国未来10年的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将达200亿美元,其中,境内商事法律市场将达70亿美元,涉外法律市场将达80亿美元。但中国律师服务行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不够,与蓬勃发展的市场需求形成了巨大反差。

    提出初步设想获积极回应后,路伟随即组建了项目团队,在接下来的七八个月里赴中国各地调研。项目组耗费6000个工作小时作出的详实调研报告,对GDP排名前17的中国城市里的杰出律所作出了排名,并从中挑选出9家作为联盟首批成员。

    “联盟受中国律所的欢迎程度出乎我们的想象。”回忆起联盟最初的推进,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庄恩说。被选中的中资律所对成立联盟都十分积极,路伟没有花太多力气说服他们加入。国内其他一些不在名单上的中资律所甚至主动找来,希望加入。

    从小作坊经营到专业化运作

    中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通常采用的管理和分配模型有两类:一是国际上通行的分红制;二是国内传统的提成制。目前国内近95%的律所采用后者,合伙人更像独立的个体户,除了基本的成本分摊,所作项目的收入几乎全归个人,律所缺乏利益分红等促进团队协作的机制。

    “目前的中国律所,老板、掌柜的、跑堂的、小二的角色集于合伙人或律师一身,非常累。”武汉市得伟君尚律所管理合伙人龚顺荣说。受到利益驱动,本土律所的合伙律师即便接到最不擅长领域的业务,也要亲自上阵,而不愿意介绍给更专业的本所律师,这严重拖累了律所团队专业化的进程。更极端的情况是律所内恶性竞争,有的诉讼业务双方代理人竟来自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提成制直接导致中资律所长期徘徊在小作坊经营、专业化不足、只有地区市场影响力的发展阶段。由于利益独立,中资律所内部的管理也十分松散,很少进行公共资源的投入。单打独斗的局面使本土律所无法培养专业团队与年轻律师力量,直接影响了其在中高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能力。

    更糟糕的是,低端市场的微利引发的无序竞争又导致了恶性循环。为了生存,本土律所之间往往不择手段寻求案源,这导致了一方面,律师事务所无心于专业领域的提升,另一方面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剧,进一步恶化了本土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环境。面临外资的猛烈攻势和内部不断损耗,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完全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当制度创新和创始人财富获得形成一个悖论时,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选择了绕开矛盾,合伙人和律师的钱包鼓了就行。”联盟首批成员德衡律师集团主席栾少湖说。包括德衡在内的相当一部分本土律所已经看到了问题,专业化运作成为众多优秀中国律所的梦想。

    已提前制定冲突解决方案

    不过,中世律所联盟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中世联盟成员之间是一种保持各自独立的松散协作,因此成员之间并不存在直接业务冲突。但是,针对可能的冲突我们已经提前制定解决方案。”庄恩说,“规避风险的方法包括制定有效的管理和沟通机制,以及明确各成员律所的责任和利益,目前我们正在花大力气的就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这是一种创新的共生,联盟是当前最适合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的一种模式。”吕立山说。

    但在他看来,路伟这个牵头者并不会一直担当“引路者”的角色。在这个平台框架搭建起来之后,各本土成员将会对联盟的发展作出更重要的贡献,例如,共同为其所面临的律所管理问题及解决方法贡献智慧。

    业内人士认为,中世联盟的成立必将给中资律所行业版图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联盟缔造逐级推进,促动中资律所间相互并购、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甚至并购外资律所成为可能。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向国际化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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