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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年就业的法律保障
本报举办
“《就业促进法》与青年”座谈会
2007-09-08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董伟)青年就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促进青年的公平就业?如何消除青年就业中面临的各种障碍?……今天,部分相关负责官员与学者汇聚中国青年报社,参加由本报主办的“《就业促进法》与青年”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有关官员和学者介绍了《就业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及主要内容;针对当前青年就业面临的问题,分析了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探讨了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有机协调;阐述了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的必要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黄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于法鸣、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刘大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和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热情洋溢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今年3月25日,《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一个月时间里,共收到来自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逾万件。

    在这些意见、建议中,来自青年的声音尤为强烈,大家普遍赞同制定《就业促进法》。公众提出的具体意见与建议,主要集中在反对就业歧视,加大对下岗失业者、残疾人、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方面。如何在法律上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就业促进法》于2007年8月30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不久前《劳动合同法》通过以后的又一部有关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与会嘉宾认为,《就业促进法》为青年就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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