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4日电(记者程刚)2007年9月19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胡泉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导致21人遇难。2006年5月18日轰动全国的“5·18”事故也发生在这个县,而且两起事故原因如出一辙,有惊人相似之处。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今天质疑,左云县到底真正吸取了去年“5·18”事故的教训没有?今年以来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到底真正开展了没有?这种不认真、不负责的态度还要持续多久?
今年9月19日,年产规模15万吨的胡泉沟煤矿,由于电缆短路引起电缆、皮带、木支护、煤层燃烧。据初步调查,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一是该矿严重超层越界、弄虚作假,平常有一个正规采煤作业面应付检查,实际在井田范围外非法采掘;二是巷道、采空区交错,通风系统紊乱,有300多辆农用三轮拖拉机甚至有铲车在井下乱挖乱采;三是劳动组织混乱,全矿有16个包工队685人,初查每月产量3万吨以上,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四是安全管理混乱,工人不带自救器,矿灯自备、自充电,使用非矿用电缆、非阻燃皮带。
国家安监总局官方网站对比了2006年导致56人死亡的“5·18”左云县新井煤矿事故。新井煤矿建于1992年,批准生产能力每年9万吨。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矿14#-1煤层作业时放炮震动破坏了与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的隔离带,造成采空区积水20万立方米涌入。据当时现场工作组分析,新井煤矿存在四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一是违法超层越界开采。采矿许可证批准该矿开采的煤层为4#煤层,而该矿除开采4#煤层外,违法超层越界开采8#、14#-1和14#-2煤层。二是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当年仅从3月初开始至事故发生前,2个半月已生产原煤约10万吨。事故发生前井下人员多达260人。三是管理极其混乱,隐患严重。井下层层转包,劳动组织混乱。四是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矿主及生产副矿长、当班调度员和包工头逃匿,左云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赶赴现场调查时,该矿隐瞒井下被困人数,转移被困人员家属,转移账户资金。
国家安监总局官方网站表示,从以上的两起事故对比可以看出,严重超层越界开采、“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混乱和劳动组织混乱都是这两起事故共同的主要原因。
安监总局官方网站今天质疑大同市和左云县说,“还要用多少人的鲜血和生命才能唤起有关责任人的良知和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