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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楷模 文明风尚
林秀贞:30年积小善成大善
2007-09-27
    

    新华社石家庄9月26日电(记者王民)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南臣赞村普通农民、共产党员林秀贞,日前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组织的全国公民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以高票当选“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

    林秀贞今年60岁。从1976年至今,她30余年如一日,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如亲生女儿般地义务赡养本村6位与自己无任何血缘关系的老人,并为其中5个老人养老送终,他们大都活到80多岁。第6位老人朱书常先天智力残疾,生活无法自理,至今已在林秀贞家生活了26年。1987年,林秀贞和丈夫朱金英用多年的积蓄,在村里办起了一家小型玻璃钢厂,为8名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婚姻、看病等许多生活困难。手头宽裕了,林秀贞不仅把这些钱都用于赡养孤寡老人们,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走进大中专院校。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乡村中小学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林秀贞25岁时入党,她常说:“我有两个娘,一个是生我的娘,一个是共产党。我一辈子听两个娘的话,半步岔道也没走。”林秀贞的母亲是抗战时期妇救会会员,她常常教育林秀贞说:“人人都帮人,世上没穷人;人人管闲事,世上没难事。”

    近十几年来,林秀贞先后被授予枣强县“巾帼十杰”、“十佳尊老敬老模范”、衡水市“三八”红旗标兵、“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去年8月,林秀贞的事迹被中央和省级各大媒体报道,很多干部群众为之感动。一位署名“一言”的网友在人民网发表了题为《赞党员闺女——林秀贞》的诗:“赡养鳏寡,一个一个,不为名利,亲如闺女。撑起一片蓝天,证明一个诺言,难道这诺言非要写入字里行间,莫道这忠诚非要经常挂嘴边。大写一个人字。”河北省抚宁县庄河村党支部书记姜中和从电视节目中看到林秀贞的事迹后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林秀贞做到了,一做就是30年。她在居住的村子里,找到了一个党员发光发热的舞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陈瑞雪说:“林秀贞用长年累月的小‘善’,汇成了大‘善’,小‘善’长流,大‘善’无形。她不愧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

    如今,林秀贞的工厂一直没有做大,到现在也没有存款,一家人仍住在土墙包砖的小矮房里。她说:“我这样做一点儿也不后悔。那么多不幸的人得到了幸福,他们的笑声、他们的长寿、他们的好日子、他们对我的深情,这些就是我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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