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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意险将告别20元全国统一定价
保监会告诫各保险公司放弃侥幸心理
2007-09-27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郭永刚)中国保监会今天宣布,该会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改变了过去以条款和费率管制为主的监管手段,废止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航意险(航空意外保险)产品的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该通知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预测,这意味着持续多年的航意险20元保40万的统一定价将走向市场化,未来航意险价格可能下降。

    航意险是1989年根据国务院第28号总理令《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坏赔偿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办的。其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

    自航意险开办以来,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保监会作为监管主体,均以条款和费率监管为主要手段。当时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一起研究制定了最早的航意险产品,分5种费率,即3元、5元、7元、9元、11元分别保1万、2万、3万、4万、5万元。之后费率及保额逐年调整,到1998年,人民银行颁发了保额20万元、保费20元的统颁条款,同时废止各保险公司原有航意险条款。

    2003年年初保监会废止统颁条款,公布了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是20元,保额40万元。这一指导价一直到今天。

    最近的一些报道,披露了航意险的暴利和黑洞,引起了人们对航意险的关注。报道称,现在销售的航意险,售价高达20元,批发价仅3元。不过保险公司表示,大部分利润落入了代理公司口袋,保险公司并没有赚多少钱。

    “各公司的航意险产品同质性较强,导致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打价格战,而不是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和改善服务质量。”太平洋寿险有关负责人说,航意险销售渠道的同质性,使得各公司争夺对代理机构的控制权,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代理费不断上升。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保监会长期以来高度关注这一市场,并连续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但规范手续费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还抑制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性和改善管理服务的积极性。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给了保险机构更多创新的空间。《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渠道管理,实现公司内部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确保客户信息资料能完整及时地记录在业务管理系统,禁止手工出单,防止保费流失和假保单、撕单埋单现象。

    此外,《通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丰富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公众多种需求。

    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说,航意险经营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固然有渠道依赖性强、保险公司恶性竞争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是因为保险公司风险意识淡薄、公司内控机制出了问题。有些公司过于冒险,甚至在经营包括航意险在内的短期意外险业务时出现了赌徒心理。因为国内航班事故率极低,航意险业务几乎是稳赚不赔的。

    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5年,中国民航飞机百万起降架次事故率为0.23,这些事故还不一定都有人员伤亡的事故。目前,中国民航全行业无论从运行天数还是飞行小时计算,都已经创造了中国民航历史上最长的安全周期。

    “没有事故,大家都会赚钱。但是如果有几个航班掉下来,恐怕国内保险公司将赔得一塌糊涂。”陈文辉以美国“911”恐怖袭击为例说,谁也不会想到会有两架航班被挟持去撞楼,也没有人想到世贸大厦会以这种方式倒塌(楼里的金融精英们都购买了巨额保险)。各保险公司为此向遇难者支付了近400亿美元赔款,但没听说哪家保险公司因为这次恐怖袭击赔付而破产。

    “这说明人家再保险工作做得很好,分散了风险。”陈文辉说,在中国,恐怕保险公司更愿意独自承担风险,以便赚取高额利润。根据《通知》,各保险公司应根据航意险业务特点做好再保险安排,可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保障程度,并降低保险公司经营航意险的侥幸心理。

    “《通知》只是打响了航意险改革的第一枪。”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透露,保监会还将开展一系列规范航意险市场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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