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9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上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两年多来治理商业贿赂的进展情况。自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其中涉及公务员案件6971件,有151名厅局级干部和1412名县处级干部被查处。
李玉赋表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今后要力争在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突破,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严厉打击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人员和外逃商业贿赂犯罪分子。
李玉赋还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其中,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1994年至2005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国有资产收购、土地出让、申请贷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34.5万元;另有人民币890.1万元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今年1月,王有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至2004年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929.8万元、港币1100万元。2007年7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胡星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