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0月8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教育
上海为农民工子女学校上校方责任险
2007-10-08
    本报讯(焦苇 记者龚瑜)自今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农民工子女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将由平安保险公司理赔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

    这项由上海市教委统一购买的保险,将惠及已在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登记备案的263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近17万名学生。

    上海市教委负责人表示,上海在2001年就已为全市中小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经验表明,这不仅有利于化解因学生受伤害引发的矛盾,而且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此次由上海市教委出资50万元,为农民子女学校的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实现了上海中小学校方责任险的全覆盖。

    统一投保校方责任险后,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学校责任受到伤害,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上海市教委相关人士指出,学校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但并不免除负有责任的学校及其他人员的法律责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法律规定启动索赔机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经济责任。因此,政府为农民工子女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农民工子女学校的举办者和办学者的安全责任,更有利于校园安全的管理。

    根据规定,农民工子女学校的举办者和办学者必须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健全和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

    此外,上海市教委还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校园安全管理范围,青保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工作。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