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0月1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国土资源部:
“以租代征”有深层原因
2007-10-12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项问卷调查发现,73%的农民愿意或比较愿意以“以租代征”形式出租土地。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以租代征”在全国蔓延并演变成焦点话题,其深层次经济动因不容忽视。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2005年1月1日以来的“以租代征”问题进行集中查处,是目前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之一。而“以租代征”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蔓延之,其深层次成因值得高度关注。

    面对国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宏观调控形势,有的地方不是从节约集约用地上找建设用地出路,而是默许“以租代征”行为发生,甚至将“以租代征”看作是解决当地用地矛盾、发展经济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对用地企业来说,“以租代征”可以绕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限制,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快捷便利地取得建设项目用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一旦被征,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而“以租代征”甚至比搞种养业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然而由于这种出租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农民的收益不会长久。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项问卷调查发现,73%的农民愿意或比较愿意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土地。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