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思想者》版的文章《一道似乎掰扯不清的伦理难题》引起了我的兴趣。拜读之后,感到遗憾的是,一道本来并非掰扯不清的问题,经过“掰扯”,似乎真变得有点“掰扯不清”了。
我甚至认为,这道伦理题似乎有伪题目之嫌。一些人之所以觉得掰扯不清,主要是犯了硬要把那第33块石头所体现的伦理内涵与对暴力犯罪的宽容连在一起的错误。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女学生凯特琳·乔森的做法并没有错,这第33块纪念石只是表明了她对赵承熙这个生命的纪念,而绝对不会有任何一点对他所犯下的罪行的宽恕。理是理,法是法。我们没有必要把赵承熙的生命——严格地说是承载他的思想和行为的躯体混为一谈。大概掰扯不清的问题其症结就在这里。
我们还可以退一步讲,只有当一个人带着他的可怕的思想和情感在作恶的时候,甚至在作恶以后,他的生命与他的罪恶是连在一起的。在这个时候,我们完全有理由毫不宽恕地采取一切行为剥夺他的生命,或者在他没有自杀的情况下将他逮捕,最终依法剥夺他的生命(有些国家甚至还取消死刑,仅仅剥夺他的生命自由)。这是没有办法的,这是法律。法律是为了保护更多的生命的安全必须这样做的。
生命应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一方面是政治权利、经济地位的平等,另一方面是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平等。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还做不到,这是理想。例如,有两个人同样接受了优质的教育,取得了相同的学历,但一个出生于充满爱的家庭,受到了良好的伦理教育,心胸宽广,有健全的人格,受人欢迎,生活幸福。而另一个则相反,心胸狭窄,待人处事缺乏爱心,容易出事,家庭也难得到幸福。这两个人同样是不平等的。又如,每一个人的人生道路不同,所接触的机遇不同,即使作出同样的努力,人生轨迹也不相同,对机遇,我们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不平等。从这些角度看,赵承熙是不幸的,他受到的教育是有残缺的,他的家庭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当然不是法律的有罪的责任。
从赵承熙我很自然地联想到了我们中国的留学生卢刚。他同样是一个美国校园血案的制造者。1991年11月1日,在他学业有成,已获得爱荷华大学太空物理博士学位以后,仅仅因为未获得奖学金,便开枪射杀了3名教授、1名他所深深妒忌的对手、自己的同学山林华和对中国留学生关爱有加的副校长安·柯莱瑞(女),还重伤1人。这起血案震惊世界,可能也是赵承熙案刚传出时不少人怀疑是中国留学生所为的原因。血案发生以后,安·柯莱瑞的3个兄弟不但没有指责卢刚和卢刚的家人,反而写了一封信给卢刚的家人给予安慰。另外,痛定思痛,他们还捐出资金,以安·柯莱瑞博士的名义成立了国际心理学奖学金基金会。十分遗憾,我们的媒体当时没有作深入报道,直到1995年第七期《中国青年》杂志才将案件情况和那封安慰信予以披露。
对罪恶制造者的生命给予纪念是否会造成对暴力的宽容,降低对暴力的愤慨与警惕?这是一种幼稚的偏见。既然暴力是由有缺陷的教育或社会的不公平造成的,那么,我们在纪念这些生命的同时就必然会去深入思考如何弥补这样的缺陷。例如,我们的社会如何更加公平,我们的教育如何完善,这些都是重大的社会课题,这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但这种思考永远是必要的。
不管是赵承熙还是卢刚,他们的名字都承载着双重的意义,一是生命,一是罪恶。在一般的场合,我们是不会纪念他们的。就如同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复课时师生默哀这一场合,就不可能放第33个白气球,敲33下钟声,而那第33块石头却会留着,给人们以另一个涵义的纪念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