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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领事指南更有利于保护海外华人
有关部门提醒:留学生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主体,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是有限的
2007-10-18
本报驻欧盟记者 杨丽明
    

    什么是领事保护?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在境外遇到危险、困难、事故时能否得到领事保护?中国驻比利时使馆10月12日发行的新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下称《指南》)中,对这些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指南》通过“出国前特别提醒”、“出国期间特别提醒”、“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等5个部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规范、系统地明确了使馆领事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告知中国公民如何避免在境外遭受权益损失。这是出境人员必看的一本册子。

    中国驻比使馆主管领事部的谭对盛参赞对本报记者说,新版《指南》的出台,凸显出外交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外交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使海外华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准确、及时地得到领事保护。

    据领事部主任汤延英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到国外经商、投资、考察、学习或旅游。据统计,仅2006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就达3452万,是改革开放前30年总和的120倍。出境人数多了,遇到的问题及风险随之增加,海外公民和法人利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外交部出台了新版《指南》。

    据使馆教育处薛浣白参赞介绍,对于海外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是领事部和教育处的共同职能。她介绍,海外留学生是一个较大的群体,他们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在教育处近几年来处理的留学生领事保护案件中,有留学生受中介公司欺骗事件,也有为了在比利时延期身份证所做的假经济担保案等。为保护他们的利益,教育处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不过她强调,在领事部和教育处保护留学生合法利益的同时,留学生也须理解和注意一些事项:首先,留学生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主体,应当自觉地了解什么是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使馆起到的只是协助和保护作用。

    其次,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是有限的(在《指南》中概括了9大类),教育处并不能对留学生的所有问题大包大揽,比如“找经济担保”、“在国内找工作”等许多个人问题,这些并不属于领事保护的管辖范围。

    第三,教育处要对留学生进行领事保护,也要获得留学生本身的支持,比如留学生到国外后,应该及时与教育处取得联系;留学生了解到有关信息,须尽快向领事部、教育处通报;留学生之间也应该开展自助,因为第一时间的求助有时是非常重要的。本报布鲁塞尔10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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