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孙晓胜)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要征得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收益归全体业主,可用于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用,也可用于小区改造。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规定,对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项目收费明确由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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