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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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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目睹之怪现状
2007-10-30
张祥超
    

    本人是一名在读的法律硕士,深感如今法学教育的诸多困境:

    怪现象一:法学专业的学生难就业。并不是中国不需要法学人才了,相反,随着中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正需要大量的法学人才。一方面,大量的法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学人才却不可得,是法学生水平太差了吗?不见得,以我本人的经历来说,许多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是很有法学理论功底的,可就是找不到工作。

    怪现象二:用人单位要求法学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本来要求大学生通过某个考试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司法考试不一样,它要求报名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也就是说只有大学毕业了领到毕业证了才可以报考。对于找工作的大四学生而言,他们根本没资格参加司法考试。用人单位这不是强人所难吗?结果,法学院学生只能拼命考研。

    怪现象三:许多老师上课如走穴一般,难得一见。教法律的教师大多也是律师,在外面的律师事务所里面都是兼职律师。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因为法律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可人的精力有限,许多法律实务做得很好的教师忙得脚不沾地,学生想见他一面都难。我的一个师兄,整个读书期间只见过自己导师三次面。如此名师,能出高徒吗?

    怪现象四:国家一方面喊着法官稀缺,另一方面许多专业人才进入无门。令人不解的是许多杂牌军通过各种渠道却进入了公检法部门,这些人如何进去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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