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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内免赔”做法不当
福州车险还客户选择权
2007-10-30
    本报福州10月29日电(记者陈强)福州的张先生今天买了一辆新车,为他代办汽车保险的车行销售顾问告诉他,此前必须强制接受的“车损险每次扣减500元免赔款”的保险条款现在可以自由选择了。张先生表示,自己是个新手,开车时难免小刮小碰,宁可多花200多元买不“免赔”。

    今年9月27日,本报披露了福州新车保险的“潜规则”——客户如选择500元以内不免赔,需保险公司领导特批。随后,“500元以内免赔”成了网络上的热门话题之一,此间媒体跟进报道,引发保险业界和车主的强烈反响。上周,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向新闻界明确表态,福州新车保险销售中,强制投保人接受“车损险每次扣减500元免赔款”(即车损金额不足500元保险公司可免赔)的做法不当。

    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车辆保险条款设置的是“可选免赔”,保险公司可以向消费者介绍选择免赔的好处——当年少缴保费,续保时在未发生保险索赔的情况下享受无赔款优惠。但是,必须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不得设置任何人为的障碍,否则消费者有权向保险监管机关或者保险行业协会举报。为此,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在当地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

    福州新车保险服务大厅的负责人告诉记者,“500元以内免赔”条款自上周松动以来,绝大多数的新车车主选择了不“免赔”,只有少数驾驶经验丰富的车主选择了“500元以内免赔”。还有一些之前接受了“免赔”条款的车主,现在回过头来要求补交款去掉“免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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