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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介绍家教为诱饵
诈骗141名大学生 女研究生被判刑
2007-11-01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朱虹 记者王亦君)北京一女研究生和母亲开办了一家中介公司,谎称为大学生介绍家教工作,先后诈骗在京59所高校的141名大学生。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母女俩有期徒刑1年,判处罚金3000元,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2000元。

    25岁的被告人李长征系北京某高校在读研究生。2006年8月,她与母亲共同接管了北京智之源教育咨询中心。2006年8月至11月间,母女二人和原咨询中心员工苗大伟、赵凤在各高校张贴招聘广告,称能为大学生介绍家教等兼职。3个月间,不断有在校学生前来咨询,寻找工作机会,应征者均为北京市各大院校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该中心以建档费、介绍费等名义,向被害人收取30元到200元不等的费用,中介公司也会与上门找工作的大学生签订一份协议书,并承诺如果没有介绍成功,除30元建档费不退还外,剩下钱款可以退还。据被告人李长征交待,每位交了钱的大学生都会获得与家长联系的机会,但无一人能够应聘成功,因为那些“家长”都是李长征找人冒充的。当有人要求退费时,李长征就以合同规定半年后才退钱来推托。

    经审查,受骗的被害人遍及在京的59所高等院校,其中包括北大、清华、人民大学、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受骗大学生141人,涉及金额15835元。直到4名被告人被抓获时,仍有被害人在耐心等待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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