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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
2007-11-01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张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

    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引发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能源节约,国家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480元和5020元调整为5980元和5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6460元和596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4元和0.46元。液化气出厂价格相应提高。国家还决定适当提高化肥以外工业用天然气出厂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缩小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差价,抑制工业项目用气的过快增长和汽车用气的盲目发展。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关的铁路货运、民航客运、公路运输等服务价格或收费需适当调整。为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同时,国家对农业、林业、渔业、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给予适当补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要努力增加成品油生产,做好生产和调运工作,及时组织成品油进口,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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