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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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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区试点政务监督
社会监督员有权对政府部门下发督查通知
2007-11-03
    据新华社成都11月2日电(记者刘大江)成都市成华区1日正式开始推行“政务监督员”制度,27名来自社会公众的政务监督员走马上任。这些“平民”政务监督员不仅有权对政府部门下发《督查通知书》,而且对于犯错的公务员,还可以向纪检机关建议做出记过甚至开除的处理。

    作为成都市政务监督试点,成华区1日正式颁布《政务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根据此文件,对于在督查中所发现的小问题,监督员可通过向被督查单位下发《督查通知书》的形式,要求该单位予以整改,并作出回复。《督查通知书》还将同时送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

    在监督中,如果发现公务员有出现违规收费,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压、要”等严重犯法违纪行为时,政务监督员有权向纪委、监察局建议,依法对犯大错公务员作出记过、记大过、引咎辞职、开除公职等处罚。

    记者了解到,政务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代表、个体工商户、社区干部以及社会公众中选出,其督查重点为政府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以罚代管等。而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环境监测站等单位是否乱收费、办事效率高低等也将成为监督重点。

    政务监督员除了听取和收集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外,还将不定期地向区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办公室汇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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