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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对小作坊不是完全关闭取缔
2007-11-09
本报记者 刘畅
    “小作坊食品真的安全了吗?”1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就目前在全国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回答公众关心的问题,一时间,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热门话题。

    蒲长城首先讲到了“姑嫂饼”,他查看过生产“姑嫂饼”的浙江的小作坊,觉得“生产条件很好,做得很干净,当地老百姓也有需求”。蒲长城说,“这种小作坊生产是允许的。”

    蒲长城说,小作坊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难题,但是一些地方特色的小食品基本就是由规模较小或手工操作的小作坊来加工的,一些小作坊也很难达到市场准入的高要求,因此,质检总局一是给小作坊定性,确定其只能生产某些产品,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包括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保证环境条件和人员的卫生等;二是要求其守法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三是不允许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非法添加剂或非食品原料来加工食品;四是规定小作坊的产品销售不能超出乡镇这个范围。

    在正在进行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小作坊要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姑嫂饼”这样的食品还要限制销售范围。蒲长城说,这样可以使大量的、符合生产条件的产品在市场上大量销售,当地群众需要的特色产品也能得到正常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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