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今年全市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在进城务工农民较为集中的地区,通过直选等方式选出进城务工农民中的优秀者,作为区县、镇人大代表。
农民工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社会中的“沉默阶层”,他们在遭遇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后,才勉强在城市里栖居下来,但他们的民主政治权益却很难得到切实维护。而农民工在城市所面临的就业、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说到底是其政治权益没有实现的结果。由于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声音平台,他们在经济、文化、健康等方面的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农民工不仅缺乏对城市社会的话语权,而且也缺少参与同自己的权利相关的社会事务的发言权,缺少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属地管理的体制,居民只有生活在与户籍相吻合的地方时,才能拥有各种合法权利。然而,农民工进城后,他们应该享有的各种政治权利,基本上都被留滞、遗忘在乡村了。
与此同时,由于农民工在城市里没有户籍,与户籍捆绑的管理城市社会事务的各种政治权利,农民工也就不能享有。所以,农民工在城市政治生活中不能参政议政,没有选举权,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这就使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既没有利益代言人,也没有直接、有效的表达渠道,成为被动的“无政治群体”。随着农民工素质的提高,他们权利诉求也越来越明显。
比如,8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100余名低收入外来工联名向多家媒体寄出求助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打工者的迫切要求》,信中表示深圳制定最低工资的时候应该有个听证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上调至少20%。他们说:“如果工资保持不变或者降低的话,我们这些打工者每月仅靠几百元怎么生活?”显然,这是农民工希望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信号。
但是,应当看到,农民工对自己权益的维护,仅靠上书媒体,或制造轰动效应(比如五花八门的讨薪方式),并不能形成稳定的政治参与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常年拥有超过一百万名农民工的南京,直选农民工为区县和镇人大代表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们就是广大农民工参与政治、维护权益的一个桥梁,人大为他们构建这个声音平台,有利于保障这一群体的利益。
事实上,选农民工为人大代表,南京不是孤例。今年初,来自河南省平舆县的农民工戴全明当选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九届人大代表(1月18日《河南日报》),来自重庆忠县的农民工向世洪当选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四届人大代表(1月24日《湖北日报》),来自福建的农民工黄健民当选为沈阳市沈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月28日《沈阳日报》)。
人大是权力机关,是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最有效的制度平台。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通过人大这种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参与同自己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代表所属群体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有利于切实维护这一群体的利益,从而改变农民工政治权利难以实现的现状,让城市社会中这一“沉默阶层”、“无政治群体”,在国家权力机关里更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