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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将参加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
2007-11-12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李亚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的要求,日前,中央组织部作出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

    这次轮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轮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既从总体上把握党的十七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系统钻研和理解贯穿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轮训工作要紧密联系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这次轮训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把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作为轮训的基本教材,原原本本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引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对全党提出的“四个一定要”的殷切期望,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在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介绍,这次轮训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上半年完成,每一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一次集中轮训。轮训工作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分级实施。中央组织部负责安排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轮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本地区本部门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轮训。这次轮训将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通过组织专门的脱产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进行。

    中央组织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的重大意义,把轮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定轮训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轮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典型示范,加强督促检查。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引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带头学、认真学的表率,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学以促用、用以促学的表率,真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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