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1月14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共青视点
安徽12355:“效率”与“覆盖面”一个不能少
2007-11-14
靳生 本报记者 黄勇
    

    “我的孩子读初三了,最近网瘾很大,有时甚至通宵上网,家里不给钱,就帮同学抄作业‘挣钱’上网!我该怎么办呀?”10月25日下午,安徽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以下简称“安徽12355”)骤然响起,值班的姚炜耀律师听完一名家长急切的倾诉之后,当即约定次日面谈。

    第二天,姚律师、服务台的一名志愿心理咨询师和该家长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我知道该如何应对孩子的网瘾了,处理这样的事不能急——要学会慢慢引导!谢谢你们的指点。”离开时,这名家长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据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朱斌介绍,安徽省、市两级12355服务台创办以来,共接听各类咨询电话13685次,对118例个案进行了跟踪处理,其中仅今年上半年就接听了4562人次的电话,对34例个案进行了跟踪处理。

    今年以来,在不断完善日常工作制度的同时,安徽12355建立了《受理案件处理办法》,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各成员单位协同处理的工作机制。12355首先对来电来信进行登记,必要时填写《协查函》,转承办单位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除在服务台当场已经解答的外,对其他投诉与咨询件,承办单位在收到当日,及时落实办理案件科室和责任人,并电话或书面通知咨询人与投诉人。对投诉事项,一般于收到《协查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在法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与咨询人;因问题复杂、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的,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但会及时告知投诉人。

    不久前,安徽12355接到一起投诉:淮南市学生杨某向同寝室同学借钱没及时归还,被同学殴打。之后,杨某感到身体难受,被送往医院后发现脾破裂,不得不实行摘除。接到投诉后,姚炜耀律师和另外一名律师在第一时间对这一事件展开了调查:杨某父亲死亡后,他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庭经济一直十分困难,导致借钱后没有能力偿还,同时打人的学生也是未成年人,一时动怒,并非故意伤人。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律师们建议组织民事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打人学生的家长向杨某赔付了9万多元,整个过程不到半个月时间,事情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这一案件的及时办结,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一些本来不知道12355的同学专门打来咨询电话,就此开始了解安徽12355。”姚炜耀律师颇有感慨地说。

    在广泛招募志愿心理咨询师参与热线服务的同时,安徽12355还着力建立各级团组织与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的对接制度。最新数字显示,安徽12355共招募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402名,其中与团县委一级直接对接的县级志愿律师(协调人)就有56名,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服务网络。

    今年6月19日,安徽12355接到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受害的安徽萧县籍童工邵某家长的求助电话,服务台和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萧县县委迅速指派萧县当地的志愿律师刘金莲及时介入,为邵某提供法律援助。

    山西方面在收到刘金莲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后,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当地政府一行6人于7月11日赶往安徽萧县,了解邵某在黑砖厂被困的详情,对他在山西受到的伤害表示歉意,同时按照每月1410元(即山西省最低工资3倍)的工资标准支付邵某13个月的工资18330元。考虑到邵家的实际困难,山西方面又向邵支付了367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朱斌告诉记者,建立对接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县级团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农村地区广大弱势青少年的服务功能,加强与志愿律师协调人、司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寻求合作的最佳结合点。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