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多年前问同行周梅森是否愿意合伙做生意,周梅森沉思良久,说,“我决心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文学”。这位作家又问:“难道你不喜欢钱吗?”周梅森又沉思了很久,说,“我也确实很喜欢钱”。其后,两人下海经商,从房地产到股市,周梅森一度还成了某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所获得的收入果然不是写作所不能比的。
然而,别人的成功模式不可复制,绝大多数的作家还是只会老老实实卖字挣钱。在小说销量不景气、出版商瞒报印数成风的今天,改变写作习惯成为影视编剧,对作家而言似乎是一条相对比较容易的道路。但是,影视是个名利场,作家的边缘化不会因为介入影视改编而有大的转变。在美国编剧协会近期闹罢工以后,中国的编剧石康、麦家、王海鸰等一批名作家兼名编剧也纷纷提出剧本的重要性与其在观众心目中的地位不符、编剧收入太少。
事实上,在我看来,影视剧还是导演的艺术、制片人的游戏。观众之所以热衷于电视剧和电影,是因为其观看成本相对低廉,几近于零(电视剧埋单的基本为广告商,而电影则可以通过下载和盗版,埋单的大多为外国观众和中国的“先富起来的人”)。而一本书需要的钱和时间怎么也比看影视剧要多,自然是处于弱势地位。对此,石康说,“中国人民并不需要什么精神食粮,这一文明古国的人民生下来便已拥有富足的精神,足以不被生活所击垮,他们也许需要本国的作家编剧说话给他们听,只是为了笑笑罢了。”由此,“所谓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完全不值钱,走秀而已。”
不过,作家和编剧到底有所不同。在上世纪的欧洲,“作家电影”盛行一时,“新浪潮”的众多导演拍摄的名片都有很强的哲学色彩,其对人性和心理的再现曾给中国的先锋作家不少的启示。然而,在好莱坞的冲击下,“新浪潮”几乎溃不成军,随着伯格曼和安东尼奥尼的去世,“新浪潮”已经进入了历史。几乎同时,台湾的影视业也是在侯孝贤、杨德昌的艺术化之路上濒临破产,被香港电影占去了华语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可见,编剧向作家学习,能收获到“名”、“利”,而作家向编剧转型,就只能在“利”上有所收获,而“名利双收”这样的好事,自然不能让你一个人都占了。
所以,作家成为编剧,所为的本就是钱。一部好的文学作品,作者本人很可能无缘在有生之年享受到作品的后期收益,而影视剧则可以立即获得现实的丰厚回报,对作者本人比较有利。因此,编剧就要重新定位自己的身份。
美国的编剧协会罢工,是以此向全体公民说明自己的重要,而其前提是影视中的新的思想、新的情感、新的生活方式能获得大家的认同,并能影响和改变公众的生活质量。
所以,在石康拼命争取更高的稿酬的同时,宁财神出来说话了。凭着对中国国情的深入了解和对东方哲学的精到把握,宁财神相信自己能由此获得制片人老板的好感,以后也许能由此获得更多的剧本机会。都是玩吗,何必那么认真呢?既然加入娱乐世界,放弃作家成为编剧,就不要想什么精品、什么流传后世,当下的利益才是重要的。一个月写一集好的剧本或许很累很辛苦,但随意写成段子集锦、小品荟萃没准就轻松很多,老百姓还爱看。当作家的时候都没有写出流芳百世的小说,当编剧还在做这个梦不成?
而且,石康所列举出的比他富有的人群(“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几乎每一个行业里都涌现出很多亿万富豪,连收垃圾的大王都可如此,而在作家编剧中却极为罕见……以《奋斗》为例,全部制作发行成本仅一千五百万元,此价钱相当于区区北京三环内一处小豪宅而已,仅可供一户国内中上产阶级家庭居住。”),大多数为垄断经营或剥削他人的企业主,他们能做的文字工作者不一定能或者愿意去做。平心而论,石康以个人的诚实劳动而能获得一集六万元这样的财富,已经不算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