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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启动
首批十余个试点城市将成立专业社工机构
2007-11-28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孙晔)记者今天从团中央获悉,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人事部日前联合启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首批确定10~15个城市作为试点,在青少年工作中推行社会工作方法,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和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

    据了解,在每个试点城市,都将成立专业的社工机构,负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使用和管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将立足街道、乡镇,调查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对当地青少年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进行摸底调查,提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对策和建议;围绕青少年的犯罪预防、权益保护、困难救助以及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婚姻恋爱、身心健康、社会交往与参与等方面开展工作,并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帮助。

    据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实践;是共青团组织创新工作方式的一次尝试,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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