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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等七部委启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2007-12-01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孙晔)日前,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通知,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2007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要求各地紧紧围绕“依法维权共促和谐”的主题,在12月3日至9日集中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活动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访谈、青少年普法大赛和“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好公民)”系列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根据不同的青少年群体特点和实际,通过交流会、座谈会、报告会、论坛、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将在法制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法律服务,重点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和困难救助等服务。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团中央等七部委将邀请相关部委领导和法律专家,在新浪网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话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各地也将在当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掀起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高潮。

    团中央等七部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为了明天工程——青少年法制宣传”形象大使唐国强、李扬、尚秀云、卢勤、撒贝宁也在法制宣传周启动前夕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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