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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顺德率先推行门诊合作医疗
2007-12-04
本报记者 亓树新
    顺德区北滘镇碧心村的麦女士,4个月前突然得知自己患有糖尿病,“一想到自己以后每天都要吃药,药费负担就像一块石头压在心头。”

    可门诊医生告诉她:“您已经参加了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保险,每次只需交两元钱的挂号费就可以开药了。”现在,麦女士乐观了许多,病情也有所好转。“每次,花两元钱开3天药,经济上顶得住。”麦女士高兴地说。

    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一个创举,最早在北滘镇做试点,现在已扩大到全区所有的乡镇。据卫生局副局长欧阳雪乔介绍,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配套制度,目的是降低市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早在2001年,顺德就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但那时范围仅局限于城镇职工,城镇内没有工作的“自由人”和农村居民被排除在外。至2004年,顺德将城镇职工合作医疗保险改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部覆盖了顺德所有户籍人口。按照规定,人均筹资250元,其中个人负担120元,区镇两级财政补贴130元,报销封顶线达6万元。

    这一政策深受居民欢迎,参保率达到100%。从2004年至今,赔付率在52%左右,居民看大病的负担大大减轻。但相关统计同时也表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住院率只有7%,也就是说,还有93%参合居民没有享受到实惠。

    由此,顺德区委区政府意识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的只是“保大病”的问题,人民群众的门诊医疗问题并没有解决。欧阳雪乔认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必须要有门诊合作医疗作为补充,才可能得以健康发展。

    今年3月1日,顺德区在北滘镇进行基本门诊合作医疗试点,具体办法为: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80元,其中,镇政府每人每年补贴40元,参合个人每年缴纳年费20元,村(居)缴纳20元。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个人缴纳部分可由村(居)全部承担。低保家庭和五保户全部由政府交纳。

    同时,根据北滘镇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情形,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为蓝本,筛选出350种西药,401种中药作为门诊基本用药范筹。参保人员在缴纳年费年度内,不限就诊次数,每次在支付两元挂号费后,便可享受免费口服药、肌肉注射等基本门诊医疗服务。

    北滘医院副院长李海全介绍,今年3月至7月,对总院、7个分院和1个门诊部的统计表明,医院收入虽然“赔了一点”,但门诊病人增加了43%,每次门诊处方费用平均为10.1元。他分析了门诊量增加的3条原因:原来去外地看病的人,现在回来看了;原来自己买药不上医院的,现在来医院了;原来小病大看的,现在看门诊了。

    今年7月1日,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在全区推开,西药用药目录也扩大到520种。略有不同的是,参保人就诊时,除按次数交纳门诊挂号费的诊金外,个人要承担药费的20%。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减少浪费,增加药品的利用率。

    本报广东顺德1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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