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思 记者何春中)因绑架北京九头鹰餐饮公司董事长周铁马8岁的儿子,并索赎金1千万元,4名案犯11月29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获刑。王永海等4名被告因犯绑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2年不等。法官宣判后,4人均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永海提议绑架后纠集王希军、宋卫星,王希军又纠集王尾巴,经预谋后,王永海准备假警服、警具、保安制服、发令枪等作案工具。
2007年5月8日7时许,4人分别着假警察制服和保安制服,王永海驾驶黑色捷达牌轿车携王希军、宋卫星、王尾巴尾随卢某某驾驶的皇冠牌轿车(周铁马8岁的儿子当时在车上),至朝阳区小关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门外时,王希军冒充警察拦截该车。
王永海驾驶卢某某轿车将周铁马之子带走,宋卫星、王希军、王尾巴驾驶黑色捷达轿车将卢某某带走,途中劫取卢某某随身携带的人民币300元、移动电话机1部,将卢某某双眼蒙住、双手捆绑后,放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68号附近的树林内,向卢某某及其亲属索要赎金人民币1千万元。
四案犯后将周铁马的儿子扣为人质并带至河南省鹿邑县观堂乡大芦庄村地窖中藏匿,事发3天后,绑匪被警方全部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