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2月4电(记者亓树新)做了10年志愿者的赵广军,曾经差点被服务对象攻击受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受保护?近日,受广州市人大委托,团广州市委、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广州律师协会联合向社会公开招募10名志愿者负责起草《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稿),同时公开征集广州志愿服务立法建议。短短3天,就有112位投递报名表,157位市民和志愿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曾教授认为,立法要承认志愿服务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志愿者组织在资金保障方面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他同时呼吁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在参与服务过程中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和自我利益维护的意识,“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据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谢天闻介绍,为保证本次立法文本的质量,主办单位已着手组建顾问委员会,向市人大、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办、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州社科院等有关单位相关领域的领导和专家发出顾问邀请,确保本次立法起草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调研部部长艾强教授认为,广州这次志愿服务立法采取完全开放的形式,其意义远远超过了立法本身,不仅体现了志愿者事业的开放性,体现了志愿服务的特点,也是立法工作的一个新的尝试。
据统计,从目前收集到的建议内容看,37%的建议者希望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鼓励和推动志愿者事业方面的责任,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29%的建议者希望明确志愿者事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和物质保障,确保志愿者事业稳步发展;13%的建议者希望新闻单位加强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多刊登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号召更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12%的建议者希望保障志愿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