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沈简轩 陈乐 记者董碧水)备受股民和各界关注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审查起诉终结。12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和涉嫌内幕交易罪对陈玉兴、王向东提起公诉。
2007年5月9日,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以罗高峰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陈玉兴、王向东涉嫌内幕交易罪,于2007年7月31日被移送至浙江省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检察院于2007年8月14日交由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此案是浙江省首例,丽水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指导下,经过认真审查,于2007年9月14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8日该院收到浙江省公安厅重新报送的案件材料。
丽水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