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2月6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治社会
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内幕交易罪
杭萧钢构案三被告人被起诉
2007-12-06
    

    本报讯(通讯员沈简轩 陈乐 记者董碧水)备受股民和各界关注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审查起诉终结。12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和涉嫌内幕交易罪对陈玉兴、王向东提起公诉。

    2007年5月9日,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此案由浙江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以罗高峰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陈玉兴、王向东涉嫌内幕交易罪,于2007年7月31日被移送至浙江省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检察院于2007年8月14日交由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此案是浙江省首例,丽水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指导下,经过认真审查,于2007年9月14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0月18日该院收到浙江省公安厅重新报送的案件材料。

    丽水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应当以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应当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