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达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实事求是地讲,养猪对城市市容市貌确实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政府采取措施规范养猪行为,对养猪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我完全赞成。但是如果政府认定养猪为主要环境污染源,在全市范围内“一刀切”地禁止养猪,理由显然难以服众。《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东莞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法律、政策依据何在?
表面上看,全面禁止养猪以后,城市环境能够得到改善。但笔者担心的是,全市禁止养猪以后,生猪供应完全依赖外援,在成品油供应不充分与养猪成本上涨的情况下,东莞百姓还吃得上价格不贵的猪肉吗?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回避。政府如果没有对猪肉供应等基本民生问题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仓促禁止养猪,就有“拍脑袋决策”的嫌疑。
今年的猪肉价格上涨是不争的事实,不少百姓抱怨吃不起肉。从中央到地方都采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猪肉市场供应紧张的问题才有所缓解。如果东莞在环境保护的名义下全市禁止养猪,又如何保证百姓餐桌上有猪肉?
报道称,东莞将养猪视为城市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其实,这种看法根本不成立。无论从危害性还是从治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养猪污染显然无法与庞大的工业污染相提并论。何况,猪粪便是很好的农家肥料,可以进行生态综合利用。再说,养猪对东莞有污染,难道其他地区养猪就没有污染了吗?如果全国各地都禁止养猪,怎么办?按照“什么污染环境就禁止什么”的逻辑推导下去,是否所有的工厂都得关闭,所有的餐饮企业都得停业,百姓还要控制吃喝拉撒的生理需要?
笔者承认,工厂多、外来人口多,是东莞的实际情况。对于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来说,政府重视经济发展本无可厚非,养猪业确实不能为城市制造多少GDP。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地方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为了制造政绩指标,还是为了改善民生?把经济指标与民生利益放在同一架天平上时,孰轻孰重,其实并不是一个十分难以回答的问题。政府怎能把养猪当做额外的污染负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