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7日电(记者谢湘)由全国妇联、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社等16家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中国百名优秀母亲”评选表彰活动,今天在北京启动。
记者从组委会了解到,从2007年12月到2008年2月为活动的评选阶段。表彰大会将于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召开。
据悉,本届活动的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在前两届的基础上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较之往届,本次评选活动有两个特别突出的特点:一是增加了公众推荐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群众可向所在省妇联或所在系统推荐,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或写信推荐人选。二是对候选人公示方式作了调整。组委会决定只公示由37家推荐单位推荐的37名作为参评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母亲”的候选人。其他参评“中国百名优秀母亲”的候选人由各推荐单位在本地区或本系统进行公示。
此次评选活动将本着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主办单位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详情请登录中华妈妈网(www.chinamama.com.cn)查询。推荐邮箱:pxbz@chinamama.com.cn。咨询电话:010-6528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