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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的逻辑生活:原则还是教条
2007-12-08
陈明峰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改以往对公众和媒体的鄙夷不屑,公开承认“我们非常地艰难,所以希望得到媒体一些同情,包括我本人都希望得到一些同情。”谈到艰难的原因,他认为除了中国的国情外,就是自己“做事原则性太强”,“太讲究逻辑”。他说:“我是一个由逻辑驱动的人,好证理论道,但现实常常是不讲究逻辑的……但我坚信,逻辑最终会成功。”“那些批评骂我的人,他的道德连我一个脚后跟都没有。”(《南方周末》11月29日)

    姑且相信张维迎先生的话是真诚的,他的道德自信也是有根据的。但仅凭自己认同的某种原则和道德自信,并不构成要求公众认可和舆论同情的充足理由。

    因为逻辑作为逻辑,必然要以一个或者若干个似乎不证自明、其实只能是假设的原则和命题为基础,比如笛卡尔哲学的全部逻辑基础是“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而经济学的逻辑基础则是“经济人假设”。把这种建立在假设命题之上的逻辑和原则直接施用于现实实践,即使这种逻辑和原则是真理,往往也不免凿圆枘方、抵牾难合。

    正因为简单地把自己认同的原则直接施于现实社会,张维迎先生提出的政策建议,比如“穷人上不起学是因为学费太低,只有提高学费才能让更多的穷人上得起学”、“改革必须补偿现有利益群体”等,就总是看似振振有词、合乎逻辑,却与公众的直觉和社会实践的常识格格不入。这种格格不入,还因为下述原因而更显突出:张先生信奉的那套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本质上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成熟市场经济实践的理论反映。由于中国是个正处于转型之中的国家,成熟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一些外部环境,比如完善的法治环境、道德环境、信用环境等,都还不具备,很多在逻辑上适用于成熟市场经济环境的政策一旦简单嫁接到我国来,就会变形失效。

    类似上引“通过提高学费让穷人上得起学”的观点,之所以逻辑上看似有理而实际上绝不可行,原因就在于这种观点的逻辑外根据是靠不住的:它不仅预设了提高学费可以从富人那里征收到更多的钱(但是学费如果贵得与发达国家名校差不多,富人为什么不把孩子送去留学而仍然傻傻地留在中国),而且还预设了从富人那里多收来的学费,必然被用于补助贫穷学生。这要以教育行政的足够公正、廉洁、高效、节约为前提,而这些显然在我国还很欠缺。

    正因为简单地把自己认同的原则直接施于现实,张先生在管理工作和处理人际关系上多少失之简单、僵硬。比如对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邹恒甫和何志毅的处置:姑不论孰是孰非,既然舆论已经高度关注,作为当事一方的代表,而且某种程度上还是作为公权力拥有者一方的代表(北大是公立学校),张先生根据自己秉持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精英式道德原则,对之不屑一辩,鄙夷的可不仅仅是邹、何二人,还有公众。公众人物,特别是把持公权力的公众人物,在很大程度上有义务就其个人道德做出必要的证明,否则公众就有权对其道德进行“有污推定”,就此民主原则而言,张先生的这种处事方式,很难说是完全于理无亏、于德无污、于职无偏的。

    以严密逻辑建构宏大思想体系的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曾经指出:“如果一个人每时每刻都运用他的原则的话,那他就错了。你需要离开这些原则去考察事物,不然你就有变成意识形态家的危险。那些对任何事都要根据他们所谓的原则来形成意见的人是不能信任的。”包括张维迎先生在内的所有主流经济学家,假如真希望得到公众和舆论的理解和同情,首先就必须改变这种一切仅从所谓的逻辑和原则出发的“意识形态家”思维,把你们熟稔的那套经济学理论切切实实地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提出既合乎逻辑又不悖常识的政策建议,为国人造福。其次,还必须改变对公众居高临下的精英式道德优越感,按照至少是与你们的公众人物身份,甚至还是公权力握有者身份相符合的方式平等对待公众。否则,你们的请求是不可能得到公众和舆论的真诚回应的。

    令人高兴的是,张维迎这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以及不久前厉以宁先生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对各种经济、社会问题的看法,似乎都表明主流经济学家已开始在这种转变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虽然还只是非常有限的一步。但愿有更多的主流经济学家能够继厉、张二先生之后,尽快走上这条转变道路,而且步伐更大,速度更快。如果真能这样的话,则不仅是主流经济学家自身之福,也是国家之福,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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