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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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寄语
对青年进行法治教育要有针对性
2007-12-30
唐德华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我们常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调节和保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如果市场主体都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市场交易,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遵守市场的多项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就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当代青年同样是主力,他们在各条战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这一部分人能遵守市场经济的各项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讲求商业道德,市场经济就能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不少青年人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急剧变化,他们不是按法则办事,而是背弃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见利忘义,干一些非法勾当,比如制假卖假,欺诈消费者;搞不正当竞争,不择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搞“钱权交易”、“色权交易”等等。从实际情况看,这些问题大多发生在一些年轻干部当中,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市场秩序。

    毫无疑问,市场经济必然有竞争,但要提倡按规则进行竞争,这规则就是法律。只有所有的市场主体都按法律办事,市场竞争才能有序进行。所以,要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人进行法治教育,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这对青年来说尤为重要,务必抓好。

    俗话说:“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对青年加强法治教育,目的不只是让他们增加法律知识,而且要使他们真心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指导各自的工作。所以,法治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要使法律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比如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种矛盾和争议,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等。

    实践证明,有些青年违法犯罪,不遵守和服从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对法律一无所知,更不是法盲,他们中间有的曾在大庭广众之中向他人宣讲过法律,而且头头是道、振振有词,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却背道而驰,暗地里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所以,对青年进行法治教育,决不能只看表面增加了多少法律知识,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是要管用,要真正把法律作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在行动上。

    加强对青年进行法治教育要注意针对性。我国法律、法规数以千计,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应当根据青年的实际情况,根据他们所从事的不同职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把握特点,突出重点,因材施教,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同时,对青年加强法治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要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

    加强法治教育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是青年教育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做好这项工作,决不是哪一家或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党、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才能减少青年的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安全和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才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才有可靠的法律保障,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地走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本文作者: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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