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如今在长春市政府部门,读报不再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是工作的一部分内容。长春市市长崔杰在近日举行的市政府精细化管理座谈会上,要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看报,每天早晨利用40分钟时间,将当地出版发行的5种主要报纸浏览一遍,“通过报纸听民声、观民意,了解百姓疾苦,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应该肯定,长春市政府的这种做法,确实有其难能可贵的地方。毕竟,如今也有那么一些政府部门及政府官员,长期习惯于围着餐厅、舞厅转,远离群众,不看书、不读报,不仅不知道当地的老百姓在想什么,需要什么,甚至不知道当地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在这样的社会现实背景下,硬性要求政府官员每天必须读报,能够让官员更多地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从而使公共决策和政府行为更多地与社会舆论形成良性互动。
但是,对于这种由地方政府出台硬性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读报的做法,我们却不能过多地给予拔高。因为,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来把握社会现状,本身乃是现代政府的一件分内之事。事实上,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现代国家,之所以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来创办那么多的报纸杂志,一个重要目的,正是为了让广大政府部门及其官员最大限度地从中获取信息。要知道,报纸杂志等传媒,往往具有时代敏感性强、信息量大、传导快等多种优势特点。还记得深圳市原市长李鸿忠曾经用“三光作用”来评价新闻监督的作用,分别是“阳光作用”:即新闻媒体可把问题暴露于阳光之下;“目光作用”:即新闻媒体把问题置于群众的目光之下;“激光作用”:即问题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就像医生使用激光治病一样。应该说,这种来自政府官员对新闻媒体作用的论述,已经相当精辟与到位。
因此,在一个日益强调民主决策、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现代法治社会,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必然需要充分利用包括报纸在内的各种现代媒介,最大限度地了解社会现状,最大限度地保证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可行性与亲民性。从这个角度看,虽然长春市的做法确实有其引人注目的地方,但从根本上说,其实还是一种对份内之事的重复与强调。当然,这其中更需要我们反思的,恐怕应该在于,为什么如今非得通过这种硬性规定的形式,来要求政府官员看书读报?这种硬性规定的背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行政生态?
而且,还有一个需要我们清醒看到的问题,那就是如今我国的媒体报道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地方媒体对于地方新闻事件的报道,往往过多地受地方行政权力与领导意志的干扰。很多时候,一些地方发生的负面新闻,往往都是在外地报纸尤其是中央级媒体报道后,才开始出现在当地乃至全国公众的视野中。此前在本地媒体上尤其是党报上,几乎看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对于这种现状,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那就是,要想真正地了解民生疾苦,就不能仅仅限于“对当地出版发行的5种主要报纸浏览一遍”。实际上,只有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只有更为宽容地看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才能真正地通过报纸听民声、观民意,了解百姓疾苦,检查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