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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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2008年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

上海推出五大举措助大学生充分就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7    [打印] [关闭]
    

    本报讯(焦苇 记者龚瑜)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8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上海高校共有毕业生14.9万人,比2007年增加0.6万人,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此,上海提出2008年为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并推出五大举措,确保2008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稳定,实际就业人数进一步增加,就业结构更趋合理。

    这五大举措是:第一,强化促进就业职责,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管理的网上监管系统,督促企业及时与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上海将进一步提高融资担保额度,青年自主创业申请的微量开业贷款,担保金额提高到1~3万元,青年开办小企业申请的开业贷款,担保金额提高到100万元。

    第三,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方位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为此,上海将建立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电子档案;建设一支核心的职业发展教育教师队伍,争取在“十一五”末完成1000名职业咨询师的培训工作,获得资格认证达到600人以上。

    第四,大力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从院校到见习基地的直接通道。就业见习和青年职业见习基地的范围适度扩大,从原来的高端行业、外资企业扩大到符合区域经济特点、功能定位和区县重点发展的各类行业、企业,以适应毕业生多样化的职业见习需求。

    第五,加强资源整合,着力构建区域合作长效机制。2008年,上海将积极加强与各省市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就业主管部门的区域合作,开展远程视频面试服务,并实现需求信息的“异地管理、同步共享”。

    另外,上海将启动“上海高校毕业生‘我心目中的好单位’”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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