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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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经济租用房和限价房
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2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1月21日电(记者李松涛)用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来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暨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提出了新的办法。

    在2007年12月29日召开的这个会议上,姜伟新表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这些都是建设部2008年的重点工作。

    “要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胆探索。”姜伟新说,从了解的情况看,地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办法,目前主要有两种,即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一些地方通过“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法发展限价商品房来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符合国务院文件规定的精神。他们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房屋出售价格,然后从土地出让开始完全市场化,建成以后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略低于市场价出售给中等收入的家庭。

    姜伟新表示,略低于市场价,低的程度是多少,各个地方不一样,建设部也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大家积极探索。搞限价商品房的城市,在产权和上市方面的做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做法,5年后自由上市,价差部分大头由政府拿回。有的规定不准上市,要卖只能卖给政府。

    “从宏观上看,这部分限价房的推出,对抑制房价上涨产生了比较大的正面影响。”姜伟新说,调查中发现,有的地方还探索建设了一批经济租用房,即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用市场的办法建设和经营租赁,房租略低于市场价格,小户型,供给对象主要是当地中等收入家庭,而且必须是自住。北京市目前也在研究,准备试点搞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经济租用住房。

    在姜伟新看来,建设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政策基本上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政策取向: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住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践可以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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