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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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委员:应全面禁止清水洗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5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马北北)北京是典型的缺水型城市,水资源匮乏。在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记者看到北京市政协委员邢爱义一份“在严重缺水的北京,应全面禁止清水洗车”的提案。他建议:洗车行业必须建储水池或储水箱,才能获准开业。

    邢爱义委员在提案中指出:2008年北京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30万辆以上,目前,清洗一辆汽车用水约为0.16吨,若以330万辆汽车每周清洗一次计算,北京市每年的洗车用水量将达到3000多万吨。

    中水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在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家,中水均被大量使用。

    目前,北京日产中水量为70万吨,至今,北京的中水利用率却不到40%,在北京的千余家洗车店中,使用中水洗车的也不过百家。

    中水成本虽然每吨只有1元,为什么洗车行业不用中水?

    邢爱义委员认为:中水管线覆盖率不足,造成原本每吨1元钱的中水,加上运费后达到了每吨15元至20元。过高的中水成本使洗车店盗用居民用水(每吨3.7元)洗车。

    提案指出:政府应对盗用民用水洗车的行为加大监管,进一步推广中水洗车,直至完全替代自来水。使北京的洗车清水使用量降低为“0”。

    邢爱义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从审批环节严格限制,凡申请洗车业务的企业,必须建设洗车配套设施——中水储水池或储水箱。

    在相关部门建立监察机制,每月对辖区内的洗车店进行用水监控。要求其报送当月洗车专用计量水表的用水量,民用水水表用水量和中水用水量(购买中水的运输清单和运输发票的复印件)。

    对凡无中水使用记录,或中水使用情况明显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企业,要进行“有无违规私接水源管线等行为”的实地检查,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就从严处理。

    对该洗车店从经营之日起所使用的全部民用水用水量,按41.5元每吨计算,令其补齐水费差价。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建成中水储水池之前,暂停洗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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