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5日
星期
吉林团组织实施“未成年服刑人员志愿帮扶”行动

送温暖进高墙 变刑期为“学期”

本报记者 彭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5    [打印] [关闭]
    

    19岁的王东因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突出,今年3月有望减刑获释。闻听此讯,王东却有点儿闷闷不乐,直到团吉林省委有关人员近日再次探访后,他才变得高兴起来。

    “我一直担心出去后找不到工作。团组织这次来探望,给我解决了就业岗位,把我的后顾之忧彻底打消了!”王东眉开眼笑。

    初二时,王东沉迷网吧,没钱时就去校园周边打劫,先后7次抢劫学生共计300余元,为此被送进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省未管所”)。在该所,类似的服刑孩子有1000余名,其中大部分因年少无知而一时失足。

    2007年4月,团吉林省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启动“未成年服刑人员志愿帮扶行动”。全省各市(州)团委和团干部按照地域划分,分别和省未管所的1000名服刑人员结成对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这些孩子进行亲情、物质、法制、技能、就业等方面的帮扶,把温暖送进高墙内。

    吉林省未管所有16名珲春籍服刑人员,因路途遥远,家人探视不便,他们思乡之情甚切。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负责结对帮扶的珲春市公安局团委,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带着大量生活用品和法律书籍,专程赶到省未管所,向这些孩子介绍他们家乡的变化,转达亲人们的问候,并鼓励他们积极改造。16名孩子深受感动,纷纷哭着表示要“好好表现,争取早获新生”。

    原一监区服刑人员刘若海,在家时与一名女子未婚生育。他入狱后,该女子不知去向,孩子5岁仍无法落户。去年,刘父又突然去世,其母没有工作,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此,刘若海情绪十分低落。得知这一消息,与他结对帮扶的长春市柳影街道办事处和宽城区团委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仅用7天时间就给刘母办理了低保,并给孩子落了户。这不仅使刘若海彻底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还在整个未成年犯群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法律援助,是法制帮扶的一项重要内容。志愿帮扶行动中,长春市精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爱心救助站”,义务为服刑人员上法律课,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未成年犯万盛入狱后,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希望家人帮他申诉,但家人一直未答复。经认真分析案情,救助站律师认为万盛的杀人证据不足,主动建议其家人为其申诉。万盛痛哭流涕地说:“家人都放弃了我,你们却没有。不管申诉是否成功,我都要踏实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万盛的例子,让其他服刑孩子对救助站产生了深深的信任。仅半年时间,救助站就接待未成年犯法律咨询785人次,并帮助3名孩子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纠纷。

    为了让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将来回归社会打好基础,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下,省未管所先后开设了9门职业培训科目,如服装设计定制工、缝纫工、羊毛衫横机工等。该所教育科副科长宋世鹏告诉记者,这些专业培训把“刑期”变成了“学期”,一年下来,所里近300个孩子取得了劳动部门签发的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

    2008年元旦前,团吉林省委权益部带领部分青年企业家,再次到省未管所看望服刑人员。座谈中得知,19岁的王东和18岁的吕蒙即将减刑出狱,但两人都在为将来的工作发愁,心理压力很大。见此情形,省达兴汽贸公司、长春市达兴汽车中等职业学校董事长任航形,决定“接收”这两个年轻人,先送他们去职校学习汽车维修技术,学成后再由公司留用。早已辍学的吕蒙喜出望外:“没想到蹲了一回监狱,出去后还能继续上学!我一定好好珍惜机会,以后当个像样的汽修工,绝不给帮助过我们的人丢脸!”

    据了解,志愿帮扶行动开展近1年间,全省各地的帮教团共有40多批、2400多人次先后奔赴省未管所,向帮扶对象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帮助。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该所服刑人员在押违纪率同比降低20%。

    春节就要到了。让未管所里的孩子们格外高兴的是,这几天,他们陆续收到了长春理工大学100名大学生志愿者寄来的千纸鹤。一年间,这些大学生志愿者总共寄来300多封信,并通过座谈与联谊,与孩子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比照着自己收到的纸鹤,王东也动手叠了一串彩色千纸鹤,在头鹤伸展的翅膀上,王东认真地写下了一句话:“从前,我在成长的道路上付出了惨痛代价,如今我即将放飞。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延续你们曾经给予我的爱与关心,相信人间处处都有真情在。”(文中未成年服刑人员均使用化名)本报长春1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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