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中小学生
今年起享受“两免”政策
本报讯(记者李玉波)随着财政能力的增强和改善民生力度的持续加大,2008年内蒙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享受“两免”政策,全自治区260万名中小学生将从中受益。
据介绍,今年内蒙古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7.96亿元,比去年净增5.43亿元,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政策全面覆盖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新增加的投入还将用于提高中小学生公用费标准,农牧区小学生、初中生人均每年分别增至265元和395元,旗、县和乡、镇、苏木小学生、初中生人均将分别增至280元和410元,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
同时,内蒙古还将自治区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必设科目教科书列入补助标准,并提高了国家规定课程的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农牧区小学生、初中生的寄宿生补助费也分别由人均每年300元、450元提高至500元、750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的寄宿小学生、初中生每人每天将分别享受4元和5元的住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