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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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

商务部:中方准备向世贸专家组提交评论意见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16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程刚)中国商务部今天声明说,中方正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专家组关于欧盟、美国、加拿大三方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一案的初步调查结果。

    这份声明说,中方准备向专家组提交评论意见。中方尊重争端解决程序,在专家组最终裁决作出之前,不对报告进行评论。

    世贸组织专家组于2月13日向欧、美、加、中四个当事方散发了关于汽车零部件争端的初步调查结果,结果基本上支持欧、美、加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贸易规则。

    观察人士表示,这是自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该组织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世贸组织专家组公布这份初步调查结果是为了征询各方意见。

    据了解,专家组的初步调查结果要经过各当事方大约三周时间的审阅和评论之后才能成为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还要经过全体世贸组织成员审议并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正式裁决。按照争端解决程序,中国还可以就正式裁决结果提出上诉,最终决定可能延至今年年末或2009年。

    2月13日,外电纷纷报道,世贸组织专家组初步裁定,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所征收的关税与进口整车关税达到相等额度,违反了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初做出的逐步开放市场的承诺,要求中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履行成员责任。

    据此前报道,世贸组织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汽车零部件所征收的关税阻碍了国内汽车生产商采用进口零部件,这将减少美国、加拿大以及其他欧盟国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欧美国家2006年曾向世贸组织投诉,称中国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外国进口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变相逼迫中外合资或中国汽车制造厂家使用中国自产的汽车零部件,同时宣称外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将生产地转移至中国,导致欧美相关行业工人失业。

    享有上诉权的中国方面则表示,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外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等的进口关税是为了防止进口商避税。目前,中国对进口整车征收25%的关税,对汽车零部件征收10%的关税。中方表示,由于关税差别明显,许多汽车生产厂商大量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为成品车,而后进行销售。这样,通过进口零部件组装成的汽车比直接进口的整车价格便宜,变相规避了至少15%的关税。

    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采取的相关措施不过是在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避开关税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中方所采取的措施与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完全相符,不存在歧视外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问题,世贸组织的指责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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