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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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新闻要真实 宣传更要真实

张天蔚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19    [打印] [关闭]
    作为青藏铁路与可可西里野生藏羚羊和谐相处的重要见证,照片《青藏铁路为野生动物开辟生命通道》曾荣获“2006CCTV年度新闻记忆年度新闻图片”铜奖。日前,此图却被敏感的网友发现拼贴造假痕迹,而照片作者刘为强也坦然承认。有舆论将此照片造假事件,视为第二个陕西“虎照”事件,并戏仿“周老虎”的命名,称作者刘为强为“刘羚羊”。

    但这两起事件显然还是有着重要的不同,而最大的不同在于,“周老虎”始终坚称“虎照”为真,而“刘羚羊”却坦承照片为假。由此,公众和媒体都省却了像“虎照”事件那样追究真相的波折,可以直接将分析的重点集中于造假本身。

    “羚羊照”作者之所以坦然承认照片造假,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并不以为自己的造假行为有错。如作者所言,这张照片一直作为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的宣传画、明信片素材出现,作者也“从来没有以新闻图片的形式发表过”,“因为它本来就是一张经过艺术加工的艺术照片。”在这里,作者将“新闻图片”与“艺术照片”作了严格的区分,前者必须真实,后者却允许“艺术加工”。因此,作者才对该照片获得央视“新闻年度照片”表达了悔意,却对同一张照片用于可可西里的宣传资料没有任何异议。而这种区分隐含的一个更重要的逻辑是:新闻必须真实,宣传却可以作假。事实上,这种对新闻与宣传的“两分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传播伦理,媒体、公众及主管部门,也大多自觉或不自觉地,对“新闻”和“宣传”奉行两种不同的真实标准。

    但笔者认为,新闻需要真实,宣传更需要真实。

    虽然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追求,在全世界范围内几成不证自明的公理,但这一公理显然并非先验的天条,而是随着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渐显要,而逐渐确立为媒体与公众普遍遵守的共识。

    作为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媒介,媒体(新闻)始终扮演着信息发布和反馈的双重职责。公民、企业、社团乃至政府,都需要借助媒体发布的新闻,了解自身以外的社会发生的各种变化,并据此而做出必要的反应,进而调整自身的行为。在这个收集、传播、反馈的过程中,任何信息的失真,都可能被多次复制、放大和强化,并极有可能导致人们据此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最极端的例证,莫过于我国“大跃进”期间的惨痛教训。当包括最高领导人在内的人们都在反复激荡、相互印证的信息传播中,确信了“亩产10万斤粮”的荒唐“奇迹”时,一场人为的灾难也就无法避免。

    与定义明确的“新闻”相比较,“宣传”的定义、属性虽然相对含混,但必须关注的重要特点是,“宣传”比之“新闻”,具有更强烈的主体性和操控性。因此,如果说失实新闻导致的错误后果为不可预知的或然,则建立在失实信息基础上的宣传,就有误导公众刻意制造的主观故意。这种“故意制造”看似能够达到某种预期的宣传目的,但由于错误信息与错误结论之间人为、可控的因果关系,最终将导致与宣传目的相反的悖谬。以“羚羊照”为例,印在可可西里保护区宣传资料上的“和谐”场景,向公众传达的看似藏羚羊的保护成果,其实际导致的却可能是对藏羚羊保护现状的误导、误判,进而导致保护决策的失误。

    从刘为强的自辩中可见,以真实为基础的新闻伦理,已经成为传媒和传媒人普遍认可的共识,但同样应该以真实为基础的“宣传伦理”,却尚未成为各级宣传主体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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