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将无缘北京限价房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记者李松涛)在北京,什么人才有资格购买限价商品房?北京市建委今天在其网站公布的两个相关文件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在今天公布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中,对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条件作出了明确限定: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家庭申购条件为: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须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需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此前对于户口限制的猜测终于明朗,非北京市户籍人口此次同样被挡在了限价商品房之外。在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副总经理宫萍看来,这部分群体早已成为推动北京房产市场发展的半边天。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北京市流动人口2007年底比2006年底增加了200万之多。在二手房购房群体中,非北京市户籍人口占50%以上。
对于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上述两个文件没有做具体描述。在户型上,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为主,其中一居室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二居室控制在75平方米以下。
按照规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从规定看,限价商品住房是有限产权。购买者的房屋权属证书上将会注记“限价商品住房”字样,5年内不得转让。
对于购买5年内的限价商品房,如果需要转让,购买者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上述两个文件还提出了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的相关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