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地高校:
做好受灾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对因灾生活十分困难的学生,要安排特殊补助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原春琳)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受灾地区的大学生们即将返回大学校园。今天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
通知说,学生返校后,各高校要组织各院系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调查,详细了解来自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那些原来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因受灾致贫的,以及那些因受灾而困难加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要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受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通知表示,上级财政部门尚未将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的,高校要先行垫付,确保按时发放;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沟通协商,说明情况,争取支持,尽快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受灾情况严重、生活十分困难的学生,要安排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要调剂增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积极联系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把来自受灾地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当做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精力,认真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