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玩虚报平均工资的把戏
殷国安
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上,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人大代表邓向瑞,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一系列数据提出自己的意见。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真的就到了40187元的平均水平了吗?由此匡算一下,月平均工资都已经到了3349元的水准了。这在我们单位大致上已经超过了副职,甚至正职以上科长级的待遇水平了。”(《信息时报》2月19日)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个数据主要来自包括大型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单位也在统计范围内)职工实际收入统计的结果,统计数据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所以,这一数字确实存在总体水平稍微偏高的问题。”
原来,“职工年平均工资”并不等同于社会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它只是那些收入高、待遇好的单位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并不包括人数更多的低收入者。对于这样的解释,我只能感到气愤:既然只是部分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就不要冒充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
拿少数人的平均工资冒充职工平均工资,并不是件小事。对于国家来说,如果就把这个虚假的数据当成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据此制定政策,就可能过高估计了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因而使决策发生失误;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的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标准会因此提高,利益会直接受损。
其实,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虚高已不是新鲜事。在广州近几年的人大会议上,都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个问题,而有关部门的官员也是照例解释一番,结果年年如此,不见纠正。何止是广州呢?全国许多城市都把这个虚高的数字当做重要指标公布,虽然遭到老百姓的质疑,但有关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其背后的原因有二:一是官员可以从虚高“职工平均工资”中得到好处。比如显示政绩,同时官员的工资待遇、职务消费水涨船高也有了参照系。二是除了舆论之外,相关管理部门都在睡大觉,好像不知道“职工平均工资”有水分,也就有错不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