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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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多个居委会积极申报成立拆迁公司

“自主拆迁”将成城市拆迁新模式?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22    [打印] [关闭]
    

    本报三亚2月21日电(记者任明超)城市拆迁是政府一道永无止境的难题吗?海南省三亚市对此作了否定的回答,他们正在探索的“自主拆迁”新模式,有望解决城中村的拆迁难题。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这种模式有望在三亚快速推广。

    “自主拆迁”模式试点单位——三亚市月川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林世耀介绍,这一城中村拆迁新模式的基本内容是:拆迁主体由居委会和村民成立的拆迁公司取代政府,地块中标公司(即开发公司)将一定的合理的拆迁费用支付给这个拆迁公司,三亚市政府还将把部分地价款作为土地收益返还给月川开发公司,作为该公司在月川居委会开发下一轮拆迁的费用,并拿出一部分发展社区经济和生产,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所有的盈利将由拆迁公司和参股居民按股份分红。

    月川居委会管辖范围是三亚最大的城中村,属于三亚旧城区,又是新城区的规划范围,之前三亚曾试图对该居委会的几个地块进行拆迁,但由于安置不好和补偿过低等问题,一直没有成功。

    月川居委会的拆拆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金50万元,居委会占有30%的股份,另外下辖的7个居民小组则按人口的不同分别占有剩下的70%股份,居委会的每一个居民都成了拆迁公司的股东,他们将自己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工作。

    林世耀介绍,拆迁公司成立的“第一炮”就是协助政府征用了长期以来无法征下来的市行政中心用地196亩,涉及到的140户居民已全部拆迁完毕。

    第二次的拆迁则因为媒体的报道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

    这次的拆迁地块位于月川新城,面积12.93亩,拆迁面积约2.1万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涉及户籍居民仅80户300多人,但在此居住的外地人口却有近1900人。

    经过几轮评估,政府、竞标单位和居委会均认可了拆迁安置费大约为2731万元,而在随后的2007年10月29日下午,这一试点地块的地价款从39万元/亩挂牌,最后以220万元/亩成交。地价款加上拆迁费用,竞标成功的开发商铭远公司拿下这块地每亩花了431万余元。

    月川居委会拆迁公司拿下拆迁项目后,立即开始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分工包点负责的做法,不集中开会,而是利用好友、亲戚,不分昼夜,深入每家每户做工作。在长期一起生活的居民相互监督下,丈量更精确,补偿标准也让所有被拆迁户心服口服。

    这一过程在三亚市房产局政策法规与拆迁科科长林森看来很完美,政府不用再去协调解决具体琐碎的纠纷,居委会的拆迁公司与被拆迁户很熟悉,哪一家的违章建筑是什么时候建的,怎么建起来的,是否应该付给拆迁补偿,他们往往比政府部门更清楚。

    试点地块的拆迁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虽然月川居委会和三亚市政府目前尚未公布“居委会拆迁公司”的拆迁账目,但月川居委会的所有居民已开始尝到了甜头,一林姓居民告诉记者,刚刚过去的春节,居委会给每个股东都发了800元的过节费。

    林世耀则说,成立拆迁公司后,“强制拆迁”变成了“自主拆迁”,被拆迁的居民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居委会也已见效益。现在,月川居委会已将500万元作为补贴居民养老基金专款专用存入银行账户,每月给原户籍在月川的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发放100元,今后逐步增加。

    看着月川居委会的拆迁公司红红火火,三亚市的其他居委会也开始眼红。三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之尧介绍说,目前,三亚东岸、榕根、海罗、海棠湾、鹿回头等地的居委会都在主动申报成立拆迁公司。

    “居委会拆迁公司”同样引起了海南省主要领导的关注,2月19日至2月21日,在海南省建设厅副厅长向多银的带领下,省领导批示成立的调研组来到了三亚,对这一模式进行调查。

    在2月19日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带着学习经验和总结不足的态度对“居委会拆迁公司”模式提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前期媒体报道中提出的质疑:“居委会拆迁公司”是否有拆迁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证?是否与被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协议?真的是所有被拆迁户都满意?谁来监督“居委会拆迁公司”的公正、公平?

    参与座谈会的三亚市相关部门则一一回答:“居委会拆迁公司”尚未办理拆迁资质和拆迁许可证,但与所有被拆迁户都签订了拆迁协议,当然会有个别人对此次拆迁不是很满意,不过最终还是得到了解决,而如果“居委会拆迁公司”出现显失公平的问题,理所当然应该由市政府房产局进行监督和裁决。

    对于“居委会拆迁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三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之尧认为,“自主拆迁”的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各种机制也会加以完善和改进。他在座谈会上总结了“居委会拆迁公司”这一“自主拆迁模式”的14大积极作用,他认为最核心的积极作用就是有利于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

    严之尧说:“以前的拆迁都是交给公司,并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做好拆迁,百姓愿意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拆迁。虽然现在也有规定,拆迁公司要通过竞标获得拆迁项目,但实际上,假如市场运作比较好的公司,它不会来竞标的,只有一类公司——专门‘吃政府饭’,跟政府关系很好,能调用公安、武警的才来竞标。天天和相关政府官员‘吃饭、喝酒’的这些人来竞标,被拆迁户的补偿自然会压到最低,老百姓肯定会不满意,产生社会矛盾。现在政府掌握大标准,居委会掌握小标准,被拆迁户得到了最大补偿,自然能够实现和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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