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
星期

湖北部分企业抗击雪灾捐款开空头支票

本报记者 甘丽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1    [打印] [关闭]
    

    2月3日,一场名为“风雪心连心——湖北省抗雪救灾晚会”正在当地电视台现场直播。

    晚会现场气氛相当热烈,众多企业慷慨解囊,现场举牌捐款,5部捐赠热线电话铃声也此起彼伏。

    一个月过去,湖北省民政厅统计却发现: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账7000多万元。部分企业上演了一场“捐赠秀”。

    无奈之下,湖北省民政厅表示将在必要时候,向社会公布这些开“空头支票”,为自己做免费广告的企业名单。

    同样的事情在十年前也曾发生。据湖北省民政厅一位负责人透露,1998年抗击洪水赈灾捐款中,也有2000多万元的捐款迟迟没有到账。

    到账的企业有所增加

    据湖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捐款尚未到账的企业有的举行了捐赠仪式,有的发来了捐助函,有的则是在赈灾晚会上举了牌子。但他同时分析,这些企业到账晚客观上也和认捐后就进入春节假期有一定关系。

    湖北省民政部门正在进行电话催捐,目前还没有企业明确表示自己不捐款。电话催款后还不到账的企业,民政部门会向这些企业寄送“催款”公函。

    而湖北民政厅目前并不希望媒体“追踪”这些捐款尚未到账的单位,“企业会说‘我没有说不给钱啊’,而且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认捐后多长时间,捐款必须到账”。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过去也有过企业认捐后钱却不到账的情况。这牵涉到诚信和社会公德的问题。“真正到了时间”,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向社会公布,联系工商部门,记入企业的信用等级档案等。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的2008雪灾捐款公示,截至3月4日,共有7883.9312元捐款到账。3月3日-4日,有9家企业或单位的280多万元捐款到账。

    “空头支票”并非个例

    企业口惠而实不至、开慈善“空头支票”并非这一例。

    2月24日,湘潭市民政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爱心款到位情况。截至当日,湘潭市共收到救灾捐赠款1320万元。其中,在赈灾文艺晚会上一些单位公开承诺捐赠的1845.8万元中,实际到位1010.8万元,尚有800多万元资金未到账。

    在重庆,一位自称“爱心人士”的商人到重庆市慈善总会表示要献爱心,并举行了捐赠仪式。一年半过去了,该“爱心人士”却杳无踪迹,承诺捐赠的善款也没兑现。重庆慈善总会打了近百个电话,也没催来这笔捐款。

    “我们也碰到过‘空头支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基金会也曾碰到过企业向社会公布捐款后钱却不到账的情况。他分析原因是公司出现重组、企业负责人发生更换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改变。接受企业捐款,事先都要签订协议,将捐款金额、捐款到账时间、款项用于的公益项目等条款化、具体化、文字化;而且一般在捐款到位后,才启动相应的项目。

    武汉烽火科技集团在2月3日的晚会上举牌捐款100万元,2月19日捐款到账。该企业一位人士认为,国企尤其是效益还好的国企一般都不会开“空头支票”。她认为建立一个“曝光台”是有必要的,也有利于慈善捐助的管理规范。

    除了曝光还能做什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游友安律师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他分析,根据《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签订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企业在面向公众举办的救灾晚会上举牌,就是一种承诺,可以认为双方的赠与合同成立。公民个人之间的赠与以实际支付为准,但公益捐赠就不同了,承诺之后必须履行,否则就可以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条款。

    在美国一家慈善基金会工作的连先生介绍说,国外的大基金会一般来自家族捐款,资金来源比较稳固。各中小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则有三种:大基金会的捐款、个人零散捐款、资金募集人向企业募集的捐款。资金募集人是职业的,并从募得的捐款中提取相当高的佣金,他们要游说企业松口答应捐款并不容易,而企业一旦承诺捐款,则很少赖账。这些职业资金募集人都随身带着相应的协议书,一旦确定当即签订相应的文书。另外,美国诚信体系的完备也限制了企业的“违约”行为。

    专家则建议,民政部门应该在企业举牌后及时跟进,与企业签订捐赠协议书,甚至在晚会现场就邀请公证人员到场进行公证。

    市民周女士则认为,应该在企业捐款到账后再向社会公布企业的善举,这样企业就不能“免费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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