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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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农业损失几百亿 保险金只救助了千分之一

本报记者 孙海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1    [打印] [关闭]
    

    “我国应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别让农民兄弟再‘靠天吃饭’”。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小组讨论现场,政协委员林而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1月,我国南方的特大低温雨雪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大批农作物和家畜被冻死,大棚和果树被压垮,受灾面积1.78亿亩、绝收2500万亩。据估算,农业经济损失达250亿~500亿元。

    然而,在这场灾害中获得的农业保险理赔额仅为4000万元。

    “农民对主要农作物的保险无处可投、保险公司无钱可赚、农民灾后无法获赔,一系列问题再次考验了我国的农业防灾减灾系统。”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林而达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对此次冰雪灾害发放救济资金30亿元,但也仅占灾害损失的2%。如果农业保险的规模能达到50%~80%,就完全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提供较为充足的灾后发展基金,尽快恢复生产。

    “今后,随着气候变化,气象灾害还会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在一系列减灾措施中,农业保险应作为重要一环。”

    据林而达介绍,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90%还是按商业制度运行,就是“农民自己保自己”。实际上,由于农业是高风险行业,发生灾害的几率很大,为了可持续运行,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费或减少农业的保险种类。

    在国外保险业较发达的国家,大多对农业保险实施补贴。美国补贴30%以上,日本补贴60%以上。

    林而达建议,我国可以在农业GDP的1%范围内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也可以通过建立巨灾风险基金统一赔付,或按一定比例补贴农业保费,或直接给某些类型的生产者投保。

    “在我国,农业保险开展时间不长。我们需要通过努力,逐步做到从现在的保成本,过渡到保产品、保收益,使广大农民兄弟真正受到防灾保护伞的保护。”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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