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律的觉醒
谈感恩,和谐与责任
朱光磊(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2008-03-11
  
  康德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道德法则具有星空一样的邃密,它们同样能给予人们以崇高感与敬畏感。

  在新世纪讨论感恩,和谐与责任的话题,不妨让我们借"德中同行"活动之机,从德国古典哲学处联合中国传统文化来挖掘此话题的深层内涵。

  无疑,康德哲学与中国的儒家哲学都十分重视人的德性。康德称之为道德律,儒家称之为良知。康德哲学认为人的自由完全在于理性为自己立法,人的内心都具有先天的道德律,这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人之异于禽兽"的地方。

  只是在我们选择善恶面前,一切容易引人堕入物欲与享受的欲望压过了本然的道德律。于是,我们觉得一切好像是利益的推动,道德的形象只是成为附庸在经济巨贾下面装点太平的门客。然而,这样的手笔并不能掩盖住整幅图画将要展示的丑态。因为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律,应该具有某种的行动,在此行动中,使得意识的准则在任何时候都能看作是普遍立法的原则。"试想,当有人作恶时,必然损害正直的人的利益。每个人都作恶时,作恶者将得不到他的不义之财,因为每个人都在预防自己利益的侵害。于是,作恶的意识只得引向失败。因此,作恶的意识作为普遍法则就把自己的初衷瓦解了。相反,如果是为善,推至一切人都为善,则普遍利益将大为增加,符合普遍法则。这就才是真正的道德律指引下的行为。在这样的行为中,人是依自己善的本性来行驶,因此是自由的。这种互不妨害,互相促进的自由也就是和谐。

  然而,理论归理论。事实上,我们很难做到。侥幸的心理使我们相信:博弈论的诚信一方总要吃大亏,但我们总能够站到沾便宜的一边。于是不道德的行为得到了推广。因此,只有当我们看到有人能够为自己的道德律去负上应尽的责任,我们才能从良知上得到觉醒。

  于是,终于回到了我们讨论的主题感恩上来。父母的亲情,师长的关照,故土的养育,是所有人一生中最值得留恋与感恩的对象。他们这么做并非畏惧法律的约束,并非碍于邻人的闲语,而是出于自己的心灵。当人一旦觉得这么做是内心的呼唤时,外在的阻碍便显得十分的渺小。他们是对自己的心灵负责,由心发出的责任感具有生命的意义。父母养育子女并非是作为防老之用,而子女赡养老人也不是还债。人心的责任不应该由契约关系来解释,只能从爱,从道德上来阐明。师生之谊与乡土之情也是如此。无私的贡献无疑是道德的,而人的感恩之情也将是道德的。儒家说:"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我们需要将心比心,不妨换位思考,利益关系在这样的情怀下显得不值得一提。从父母而至老师而至故乡,这是将感恩之情由已而外的推广。在他们面前,无法用博弈论的利益关系来进行套用。他们是甘于损失的,这不是愚蠢,而是爱。他们的行动唤醒了深藏在我们内心的道德律,我们觉得自己将来也可以这么做,只为贡献不为索取。这就是感恩。

  "肢残盲妇乞讨八年替亡夫还贷"的新闻近来在网上感动了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个盲目残腿的老妇人,为了替亡夫还一千元债,竟然乞讨了八年。事实上,她早已一无所有,完全可以赖皮不还,任何人拿她没有办法。然而她竟然苟延残躯而坚持了下来。因为诚信是道德律,在有各种外界困苦阻挠的情况下,她显示出了人性的光辉。这是崇高而值得敬重的人。她以自身的实践来证明了人性的美。她只是尽了人之所以为人的责任而已,为什么能感动大家,因为她代表了人的道德律。当大家已经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来彰显自我的良知时,这位老妇人以其行动来告诉我们:人原来也可以这样做。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亲情、乡情、师生情的本质不是裙带关系上的脸面所及,而是道德律的显现。我们所感恩的,也不是裙带关系上的脸面所及,而是自身崇高的德性。固然,在父母、师生处,更容易唤醒人们沉睡的良知。然而,良知一旦发挥,则天地之间都是一片诚意,在没有亲情、乡情、师生情的领域内也能发挥作用,引发大家内心的触动。

  人之所以为人,因为人有道德律。人人都依道德律而行,就是责任,所呈现的局面就是和谐;当由于他人道德的感召而触动自己道德律的觉醒,就是感恩。

  当我们回归人心本然的德性时,将是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而这回归的第一步,需要我们感恩培养我们的父母,老师和家乡。

中青在线专稿(J-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