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呼应
×××××××7272:我的隐私咋成了公开的秘密?
前段日子的“艳照门”事件唤醒了人们对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的条款保护隐私权。那么,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隐私?国家什么时候才能为保护隐私权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委副主委、天津大学法语系何悦答:
个人信息等同于个人隐私,是基本人权。我提交了《应尽快制定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提案。
我在提案中引用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及电子文档法案》中对于个人信息的范畴的界定,包括八项内容:1.姓名、年龄、体重、身高;2.医疗记录;3.收入及消费和购买习惯;4.种族、血统、肤色;5.血型、DNA、手印;6.婚姻状况和宗教信仰;7.教育背景;8.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
时下,我国的很多个人信息正在随处泄露并被不正当使用,如有些医院、房地产售楼处、电信等部门,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资料转让他人,为一些犯罪分子进行诈骗敲诈活动提供了方便,而国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也因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缺失而面临越来越多的困扰。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和组织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尽管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有相关规定,但不够系统和全面,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本报记者叶铁桥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