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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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局长:对待腐败决不手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7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李松涛)对屡屡被媒体提起如何防止腐败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今天表示不愿随便作出承诺,希望社会能够监督。

    从2005年开始,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官员相继因涉嫌受贿被立案或刑拘。2006年12月28日,刚卸任一年零六个月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也因涉嫌收受贿赂被逮捕,后被判处死刑。

    药监系统一连串官员受贿,引起了社会巨大反响。

    “最近两年在整个队伍里发生了违法违纪案件。”邵明立说,我们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结合我们的队伍和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廉政措施,比如“八条禁令”、“五项制度”等规定。

    2007年,国家药监局在整顿期间清退了部分工作人员持有的医药企业350多万股股票,部分工作人员上交了以各种名义接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国家药监局对10个直属单位违规开办的22家企业作了脱钩处理。

    “从我开始,跟所有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廉政责任书。”邵明立说,各位副局长又跟分管司长、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负责一级,一级落实一级。我们要求各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都作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来保证我们这些廉政措施的落实。

    邵明立承认,即使加强这些预防措施,加大管理、惩治腐败,甚至是严厉惩处一些违法违纪分子之后,也还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出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允许拿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作任何交易,决不能在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上谋取一丝一毫的私利。这一点我们是下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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