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李松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再次表示,小产权房不能在集体组织以外进行流通。
与前两天国土资源部的表态一样,齐骥再次对小产权房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他说,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性质的土地上建的住宅。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生了一些在集体土地上、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造一些不给宅基地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人来租住的现象。
“国家的土地法、国家政策是明确的,农民的宅基地是在集体组织上无偿划给农民建自己用房的。”齐骥说,现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将会提出解决的办法。